高职教育办学的指导思想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考试是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和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考试在教学过程中的评价、导向和激励功能,有效促进学生职业技能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和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现就我校高职考试评价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试评价改革的指导思想
(一)考试的目的是检查教学效果、教学目标是否实现,以及是否有利于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全面提高。考试评价要充分体现高职教育的特色,要成为客观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和科学评价高职学生质量的重要手段,成为衡量高职教育人才质量的有效措施。
(二)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对学生学习起着引导作用,是高职教育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也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着眼于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突破现行学生评价体系的束缚,要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以及课程的性质、内容和教学目标,对考试内容和方法进行改革。
(三)考试评价改革要立足于教学秩序的稳定,要充分考虑与原考试模式的衔接和学生成绩管理,各二级院可选择1—2个专业或有条件的课程进行试点,按照先试点、后推广,逐步过渡、整体推进的原则进行,以确保考试评价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二、考试评价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改革考试内容,确立考试能力导向。
考试内容既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的要求,又要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知识和技术进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逐步改革单纯考核知识的考试方法,克服考试成绩与能力脱节的现象,考试内容要侧重学生能力考核,以实际技能为导向,把实践能力和项目能力纳入考核范围,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任课教师应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进行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命题要突出高职理论以够用为度、以技能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的特点,减少以考查学生记忆能力和知识量为主的客观性题目,适当增加综合性、分析性、应用性等以考查学生基本能力为目的的主观性题目。
(二)改革考试方法,凸显高职教育特色。
要根据行业对高职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要求,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考试方法,逐步改变单一的集中闭卷笔试的方法,采用笔试、口试(或答辩)、闭卷、开卷(或半开卷)、现场测试(或操作测试)、实地调查、综合作业、项目评审等各种方法,着重考核学生的思维方法、思路和见解,以达到全面衡量和控制教学质量的目的。课堂评价也是重要的考核方式,任课教师可在教学活动中观察和记录学生的表现,也可以通过课堂讨论、课内练习、项目调查、书面报告、小论文(或设计、制作)等方式考查和评价学生。个别课程还可以探索合作式考试,即根据课程内容,赋予每个学生不同的角色,通过分工合作,集体完成某项任务、解决某个问题,最终给出每个学生的成绩。
(三)改革成绩评定方式,注重学习过程评价。
平时考核是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检查,它涵盖了能力培养、思维培养和习惯养成等方面的考核,是科学测评学生学习效果,反馈学习信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要改革学生成绩评定方式,实行终结性考核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平时成绩和分段考试成绩在总评成绩中的比重,将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结合,使学生成绩的评定更趋合理,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努力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四)课程考试评价与职业资格鉴定接轨。
为了提高我校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适应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人才的新要求,学校实行“双证制”。学生可以通过参加职业技能考核,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个性特点、学习基础等情况考取1个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将课程考试评价逐步与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接轨,对于部分课程与职业资格鉴定内容一致或相近,难度水平相当的,可将职业资格鉴定或考核成绩与课程成绩相互认可,学生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可抵相应课程的学分,不必参加校内相应课程的考试,实现校内考试与职业资格考试的统一。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贯彻“能力本位”的教育思想,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加强知识的迁移和应用,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强调实地、实训,真正使学生的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得到提高。
(五)实践类课程逐步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的考试评价体系。
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实践类课程逐步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的考试评价体系,即学生课程考试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但在用人单位里进行。根据学院所开设的课程内容,在学生参加与课程有关的劳动岗位培训后,由学校任课教师和用人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实训现场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重点测试学生是否已达到课程所确定的职业能力目标。
三、考试评价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树立新的人才观、质量观。
进行考试评价改革必须树立新的人才观和质量观,积极推行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全面提高为目的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养成。
(二)提高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综合素质。
考试评价改革将推进课程整合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进一步改革,对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教学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应就考试评价改革问题开展研讨,营造积极开展考试评价改革的良好氛围,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责任心和良好职业道德,以适应考试评价改革的需要。
(三)加强教学管理制度的配套改革。
考试评价改革必须有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作保证。改革后的考试成绩不再简单的以期末考试结果为主,而是以技能考核成绩为主,这对实验、实训和实习等技能成绩的评定标准和规范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各二级院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各二级院考试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包括考试的内容、方式、方法、手段、时间以及成绩评定标准与成绩记载等,确保课程考核的质量。教务处要根据各二级院的考试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统一协调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对各二级院的考试评价改革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
一、考试评价改革的指导思想
(一)考试的目的是检查教学效果、教学目标是否实现,以及是否有利于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全面提高。考试评价要充分体现高职教育的特色,要成为客观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和科学评价高职学生质量的重要手段,成为衡量高职教育人才质量的有效措施。
(二)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对学生学习起着引导作用,是高职教育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也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着眼于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突破现行学生评价体系的束缚,要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以及课程的性质、内容和教学目标,对考试内容和方法进行改革。
(三)考试评价改革要立足于教学秩序的稳定,要充分考虑与原考试模式的衔接和学生成绩管理,各二级院可选择1—2个专业或有条件的课程进行试点,按照先试点、后推广,逐步过渡、整体推进的原则进行,以确保考试评价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二、考试评价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改革考试内容,确立考试能力导向。
考试内容既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的要求,又要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知识和技术进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逐步改革单纯考核知识的考试方法,克服考试成绩与能力脱节的现象,考试内容要侧重学生能力考核,以实际技能为导向,把实践能力和项目能力纳入考核范围,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任课教师应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进行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命题要突出高职理论以够用为度、以技能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的特点,减少以考查学生记忆能力和知识量为主的客观性题目,适当增加综合性、分析性、应用性等以考查学生基本能力为目的的主观性题目。
(二)改革考试方法,凸显高职教育特色。
要根据行业对高职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要求,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考试方法,逐步改变单一的集中闭卷笔试的方法,采用笔试、口试(或答辩)、闭卷、开卷(或半开卷)、现场测试(或操作测试)、实地调查、综合作业、项目评审等各种方法,着重考核学生的思维方法、思路和见解,以达到全面衡量和控制教学质量的目的。课堂评价也是重要的考核方式,任课教师可在教学活动中观察和记录学生的表现,也可以通过课堂讨论、课内练习、项目调查、书面报告、小论文(或设计、制作)等方式考查和评价学生。个别课程还可以探索合作式考试,即根据课程内容,赋予每个学生不同的角色,通过分工合作,集体完成某项任务、解决某个问题,最终给出每个学生的成绩。
(三)改革成绩评定方式,注重学习过程评价。
平时考核是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检查,它涵盖了能力培养、思维培养和习惯养成等方面的考核,是科学测评学生学习效果,反馈学习信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要改革学生成绩评定方式,实行终结性考核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平时成绩和分段考试成绩在总评成绩中的比重,将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结合,使学生成绩的评定更趋合理,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努力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四)课程考试评价与职业资格鉴定接轨。
为了提高我校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适应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人才的新要求,学校实行“双证制”。学生可以通过参加职业技能考核,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个性特点、学习基础等情况考取1个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将课程考试评价逐步与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接轨,对于部分课程与职业资格鉴定内容一致或相近,难度水平相当的,可将职业资格鉴定或考核成绩与课程成绩相互认可,学生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可抵相应课程的学分,不必参加校内相应课程的考试,实现校内考试与职业资格考试的统一。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贯彻“能力本位”的教育思想,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加强知识的迁移和应用,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强调实地、实训,真正使学生的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得到提高。
(五)实践类课程逐步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的考试评价体系。
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实践类课程逐步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的考试评价体系,即学生课程考试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但在用人单位里进行。根据学院所开设的课程内容,在学生参加与课程有关的劳动岗位培训后,由学校任课教师和用人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实训现场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重点测试学生是否已达到课程所确定的职业能力目标。
三、考试评价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树立新的人才观、质量观。
进行考试评价改革必须树立新的人才观和质量观,积极推行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全面提高为目的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养成。
(二)提高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综合素质。
考试评价改革将推进课程整合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进一步改革,对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教学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应就考试评价改革问题开展研讨,营造积极开展考试评价改革的良好氛围,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责任心和良好职业道德,以适应考试评价改革的需要。
(三)加强教学管理制度的配套改革。
考试评价改革必须有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作保证。改革后的考试成绩不再简单的以期末考试结果为主,而是以技能考核成绩为主,这对实验、实训和实习等技能成绩的评定标准和规范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各二级院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各二级院考试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包括考试的内容、方式、方法、手段、时间以及成绩评定标准与成绩记载等,确保课程考核的质量。教务处要根据各二级院的考试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统一协调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对各二级院的考试评价改革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