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中心:
为加强我校教学梯队建设和教学名师培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教师分类培养、专业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和《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教学名师遴选及管理办法》(见附件1),决定开展第二届教学名师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一线教学(含双肩挑、行政兼课)的专任教师,已取得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荣誉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选拔人数与奖励办法
本届拟选拔5名教学名师,由学校授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根据《南洋职业学院教学名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文号),获得“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教师,享受名师补贴每月200元,在职称评聘、进修培训、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三、遴选条件与遴选办法
参照《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教学名师遴选及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18日之前组织推荐1-2名候选人,并将《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教学名师申报审批表》(附件2)和《申报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附件3)发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454890260@qq.com。联系人:黄文革 联系电话:0592-5139566。
特此通知。